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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 共筑津冀生态保护屏障 ——河北三河与天津蓟州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23-12-21 15:04 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的重要职能,积极推进京津冀相邻基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12月20日,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市蓟州区举行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文件的会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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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建立高度重视,双方主要领导就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内容进行深入磋商,并在会签仪式前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办案经验做法进行座谈交流。

会签仪式上,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欣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红心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双方一致认为,本次联合会签意义重大,两地检察机关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携手共护津冀两地生态环境安全,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工作中的作为和担当,为京津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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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是两地检察机关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联动协作、联合培训等四项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跨区域检察协作配合,打造公益诉讼监督共同体。
    本次会签仪式后,津冀两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化互动交流,发挥区域优势,逐步扩展和加深共同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范围和力度,更好地发挥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形成跨区域公益检察保护合力,为推进京津冀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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